“两个帮扶”专项活动是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推动完善未成年犯教育转化、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的重要工作。该项工作精确瞄准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和重返社会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对处于刑罚执行期间的未成年犯进行“监内帮扶”,并对未成年犯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进行“跟进帮扶”。今年以来,营口市检察机关对全市17名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逐一制定帮扶方案,以检察官“一对一”结对的形式,通过通信、探视、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再次违法犯罪。
为开展好“两个帮扶”工作,营口市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能,切实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社会责任,制定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两个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基层检察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两个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并建立台账。盖州市院与盖州市团委、妇联、民*、公安等部门共同为帮扶对象商定帮扶方案,帮助帮扶对象走出困境;大石桥市院对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人马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从生活帮扶、心理疏导、面对面帮教、申请司法救助金、就业安置五个方面进行帮教,使其迷途知返,学习掌握职业技能,顺利就业;老边区院成立“助航人生”司法社工组织,与共青团、妇联、教育局、公安、法院、司法局、爱心企业风光材料有限公司、兰格心理咨询中心会签《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就帮扶事宜进行交流、探讨、协商;站前区院拓展工作思路,将帮扶对象扩大至犯人的未成年子女,成功为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被告人未成年人子女申请司法救助金元。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文字丨李琬秋
图片、编辑丨何悦
制作丨陈逸姗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