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改头换面的“庞氏骗局”大量进入中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南方地区曾经出现一种“老鼠会”,就是“庞氏骗局”的翻版。而更令人熟知的“庞氏骗局”改进版,就是各种各样的传销。一些在中国发生的非法集资案,大多也都是“庞氏骗局”的再现。
中国PE第一案
美国著名的华尔街金融大亨麦道夫的“庞氏骗局”对投资者的影响仍未散去。在中国,一个只有28岁的年轻人也学起了麦道夫“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但最终因无法归还集资人资金而受到起诉。
出生于年的*浩是原德厚资本执行合伙人、原汇乐集团董事长,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检方指控,从年至年,*浩以谎编集资理由,以成立创投公司和私募基金为名,先后成立汇乐、汇义、汇仁、汇乐宏宇、宏石置业、生标科技、德浩投资等9家公司,且募集对象是社会广大的不特定人群,涉案金额高达1.78亿元,涉及人数达到人之多,且多是年龄超过60岁,甚至达到80岁的老年人。但现在这些所谓创投公司,直至案发,既无盈利也无经营活动,所募集的资金根本无法归还给集资人。*浩当庭表示认罪。
陈伟说,这就像是一个中国的“庞氏骗局”。不同的是,前者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杰作”,而后者是粗制滥造的“闹剧”。
诸如“*浩案”的事件仍在不断上演。
从民间融资到“非法集资”
年4月11日,经最高法院核准,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下称长城机电)总裁沈太福被处决。
该案是改革开放后“非法集资第一案”,最终被认定集资13.7亿元,波及20余万人。因为此案,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业银行法》首次提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概念。
年,30岁的沈太福辞职下海,积累一些资金。年6月,辽宁省阜新矿务局工程师屈维谦、吴江因一项发明专利寻求合作,而与沈一拍即合。
虽然双方对这个技术发展前景看好,但却没有足够资金投入生产,银行也对这个项目没兴趣,这时候,沈太福想到了民间融资。年和年中国投资热情高涨,沿海民间拆借资金年利息在16%~20%之间。沈太福将自己项目的融资利率定在了24%。后来,沈太福被判处死刑。年,为整顿金融秩序,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在国务院有关规定之外以各种名义乱集资。年被称为“中国金融立法年”。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了“五法一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保险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基本确立了中国的金融制度。正式确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年4月,国务院颁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正式使用了“非法集资”的概念。
万里大造林的来龙去脉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这句国人极为耳熟的电视广告用语,蛊惑了多少人把血汗钱投入他们并不熟悉的林业?2007年8月22日,当法律之网罩向绿色梦幻制造者--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的时候,他们已经非法吸纳了社会公众资金13亿元。
万里大造林公司以“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元”等广告宣传,诱使大量投资人陷入集资陷阱。他们没想到,陈相贵与营销队伍是一个“金字塔”形的利益共同体。陈相贵坐在塔尖上获大利,往下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利益。记者从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上看到,万里大造林抚顺分公司营销部长李延昭2004年7月的销售业绩提成款是4.9万多元,8月份是4.1万多元,9月份是4.2万多元;营销部长吕光辉2004年7月份的销售业绩提成款是7.2万元,8月份是3.3万多元,9月份是3.7万多元……林地买卖火的时候,公司在12个省区市设了99个分公司,卖林人与买林人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司法审计显示,万里大造林公司向业务员发放业绩提成款达2亿元。一个往沙地里撒钱的企业,巨额提成款从哪里来?就得掏买林人的钱!
蚁力神非法集资诈骗30亿
以养蚂蚁致富为诱饵,营口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振东非法集资诈骗人民币29.9亿多元。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汪振东在辽宁省营口市被执行死刑。
51岁的汪振东是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村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认定,年5月至年12月,汪振东以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的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诱骗蚂蚁养殖户与其所属公司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共计份,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29.亿元。
上述资金中,除偿还部分养殖户本金14.亿元及支付高额利息7.亿元、东华集团下属企业占用1.亿元外,剩余款项被汪振东个人以广告宣传、企业庆典、赞助、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等各种形式支出,案发前尚有7.亿元无法返还。汪振东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巨大经济损失,还导致1人自杀身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河北三地合作社帝国崩塌
年12月18日晚,警察控制了隆尧县魏庄镇肖东村的巩群海一家,他的儿子、儿媳被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该案涉及全国16个省市,涉嫌非法集资80多亿元,集资人数超10万人!
年届六十的巩群海,于年7月在隆尧县工商局注册了三地合作社。在隆尧县、柏乡县等地,憧憬过上好日子的农民纷纷入社。巩群海曾许下承诺,“在三地合作社入股1万元,即可得到袋面粉。除此之外,4个月利息30%,1年利息%。如想退社,返还本金和利息,已被食用的面粉免费赠送。”
柏乡县南*泥村前*大队一位村官说,即便是已被当地警方查处,三地合作社在河北部分农民心目中,依旧是“救世主”般存在。因为前期入社的人,从这场游戏中得到了利益。这样的“实惠”至今仍影响着那些入社农民,他们通过上访等方式,要求释放巩群海等三地合作社高层。这场“庞氏骗局”当中,三地合作社的分社社长、代办员,正是资金漏洞的主要制造者之一。这个群体中充斥着短期暴富的神话。
“德隆神话”在汉终结
自年3月起,*德隆、德隆国际先后利用金新信托、德恒证券、中企东方三个公司操作“老三股”即*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德隆、德隆国际则集中资金、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老三股”,造成三支股票价格波动异常,股票价格长期居高,获取大量不正当利益。
截至年4月14日,*德隆、德隆国际累计买入“老三股”.36亿元,累计卖出“老三股”.83亿元,余股市值为.14亿元,余股成本为.30亿元,累计直接账面盈利98.61亿元,累计获利市值48.99亿元的股票。
德隆旗下机构一直从事“保底委托理财”业务。法院裁定这种“保底委托理财”业务是一种变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判决书认定:“友联等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笔或与个单位和名个人签订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亿余元人民币”。法院判决书认定“保底委托理财”,即承诺保底和支付固定收益获取客户资金的方式,其行为不符合证券市场的资产管理特征,与吸收存款还本付息的基本性质一致,应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对照华尔街的弥天骗局,很自然要去寻找中国式的“庞氏骗局”。稍加回顾,类似案例可信手拈来,除了时间、地点不同,人员、金额有别外,欺诈手段几乎如出一辙。盘点倒下了的中国的“庞氏”们不难发现,不论是以投资高利润的实业项目,还是进行高回报的委托理财,一旦资金断裂,骗局败露,几乎都会被集中指向四个字:非法集资。对于投资者来说,我们需要关心的是下一个“庞氏”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