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情报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防止疫情反弹有关视频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坚决防止医疗机构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医院感控防线,现就医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强化门诊管理
1.门诊就诊患者全部实行预约挂号,门诊实行限号管理,医院不支持现场挂号。
2.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经预约挂号前来就诊和其陪同人员准备好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3.就诊前严格查看健康码。方便门诊取消,医保慢性病开药时间变更为每周三、周五(8:00-12:00,13:00-16:00)。
4.诊室实行一人一诊,营造良好的就诊秩序。患者来院就诊,实行一人一进,每名患者携带一名陪护人。
5.持医保卡支付或特殊病患者及老干部门诊全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