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关爱农民工法律援助暖人心
年4月5日,夏某、朱某、吕某三人来到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因被欠薪请求法律援助。年,来自重庆的夏某、云南的朱某和陕西的吕某在网络上看到对方当事人李某、刘某在网上发布的某厂招聘化工生产人员的招工信息,三人按招聘信息来到辽宁盖州市该厂工作,未签订劳动协议。在工作四个月后,并未拿到劳动报酬,只收到一份欠薪凭据,且无法联系到招聘人员李某、刘某。
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旭辉亲自接待,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受理援助申请。张主任向三位申请人详细了解情况,调取了李某租赁房屋的合同,发现合同上记载的租赁房屋的公司并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三名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协议,对李某、刘某的自然情况也不知晓。由于无法确定对方当事人信息,无法起诉立案,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遂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针对检察院的支持起诉*策,提出联合办案。年4月9日,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辽宁大千律师事务所徐召兴律师带领三名农民工与检察院派员一同去盖州市公安局团山派出所调取了老板李某的自然状况,并到生产场地查看生产设备,固定证据,以便诉讼保全。年4月10日,得知消息的李某、刘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三名农民工,双方和解。
三名农民工在拿到劳动报酬后,激动万分,来到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并表达了深深的谢意,说多亏法律援助帮助,让他们外地来的农民工感受到了家乡般的温暖,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文稿来源:盖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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