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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2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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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最高站位、最快节奏、最实举措,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人民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4月5日,夏某等三名农民工来到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他们在年通过网络看到盖州某化工厂的招工信息,并来到该工厂工作,但工厂并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协议。在工作四个月后,工厂以各种理由拖欠劳动报酬3万余元。在多次讨要后,只给出具了一份欠薪凭据,并且现在无法联系到工厂负责人李某和刘某。三人在万般无奈情况下,请求法律援助给予帮助。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非常重视,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立即开辟绿色通道,由盖州法律援助中心张旭辉主任亲自负责。张主任在了解案情时发现,三名申请人只有工厂负责人李某租赁房屋的信息及电话,其他情况并不知晓。由于无法确定对方当事人信息,给起诉立案带来困难。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协助,研究如何推进。确定由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同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协调推进此案。盖州市检察院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出了联合办案。4月9日,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带领三名农民工同检察院人员前往盖州市公安局团山派出所调取了工厂负责人李某的相关信息,并联合公安、检察院来到工厂实地查看,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4月10日,工厂负责人李某、刘某在公、检、司三方联合办理此案情况下,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三名农民工要求调解,并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三名农民工在拿到劳动报酬后,激动万分,向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锦旗,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多亏法律援助帮助,让他们外地来的农民工感受到了家乡般的温暖,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本次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仅用了5天时间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是我市法律援助机构“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具体体现。今后,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将继续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应援尽援,确保法律服务落到实处。文稿来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编辑:郑茵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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