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种业管理司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辽宁省年4月12日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年4月19日至年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辽宁省种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
辽宁省种业发展中心郭晓雷(—,邮箱:lnpzgl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