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府关于同意设立
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白旗松花江大桥收费站的批复
吉*函〔〕18号
吉林市人民*府:
你市《关于设立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白旗松花江大桥收费站的请示》(吉市*请〔〕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设立国道饶盖公路白旗松花江大桥收费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关于建设收费公路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规定,白旗松花江大桥全长2.公里、双向四车道,符合建设收费公路的要求,可以设立收费站。
二、妥善处理收费事宜
拟建饶盖公路白旗松花江大桥收费站与现有省道舒兰至大口钦公路舒兰收费站分属两条主线公路,但舒兰收费站位于饶盖公路与舒大公路共线段上,为避免重复收费,对同一行程通过上述两个收费站的车辆,应同向一次性收费。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府
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