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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3 17:14:00

新学期

道路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年3月15日11时20分,我市西园镇菁华大道与康榜南路交叉口路段发生一起自卸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3名小学生)碰撞,造成其中一名乘车人(8岁,西元中心小学学生)当场死亡,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俗话说:“爱子爱孙爱家庭,无视安全等于零。”在此,我们向全园家长公开致信,衷心希望你们在关心幼儿健康成长的同时,更要关心幼儿的交通安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主动配合我们做好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了切实保证我园师幼的安全,现将有关交通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要对幼儿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幼儿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幼儿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1.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2.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驾驶摩托车必须带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幼儿不得坐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后座;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4.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幼儿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的家长与幼儿,家长带领孩子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教育孩子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三、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千万不要租用电三轮或私家车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禁止幼儿拼车、乘坐超载车、报废车、无照经营的黑车上下学等。

五、在幼儿园周边的路上请听从幼儿园人员的统一安排,确保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也为自己为他人寻求方便。

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对幼儿习惯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请您和幼儿一起阅读此信,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请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在日常出行中,为幼儿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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