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围绕*务服务审批效率不高、特定行业设定霸王条款等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辽宁省新成立的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近日出大招对部分破坏营商环境、违反《条例》的案例进行曝光。
①沈阳市和平区*府不讲诚信问题
沈阳市和平区*府执法局长期租用企业商业用房,拒不支付房租。经督办,和平区*府在整改方案中承诺3个月内解决,但承诺到期后,和平区*府未履行承诺,违反了《条例》中“机关及其部门应信守承诺”的有关规定。
②锦州市国土局乱收费问题
锦州市国土局凌河区、古塔区分局征收部分门市房“土地年租金”。锦州市本级涉企行*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中没有该项收费,违反《条例》乱收费。
③高速公路ETC办理程序复杂,服务粗放问题
高速公路ETC本是方便群众、提高通行速度的便民科技应用,但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充值后到账慢、余额查询难、单位用户开具发票便捷度低等问题,服务水平亟待提高,与《条例》要求的“高效”理念不符。
④省农商行原北陵信用社出具虚假债权通知书问题
省农商行原北陵信用社为于洪区*府拆迁办伪造出具虚假债权通知书,导致绿地集团该项目开发受阻,给企业造成损失,违反《条例》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⑤沈阳市皇姑区和沈河区交办案件办理不力问题
沈阳市皇姑区和沈河区,对其承办的营商环境案例,未按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限办理和上报,违反了《条例》中“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的相关规定。
⑥盖州市工商、税务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盖州市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为企业办理“五证合一”时,互相推诿,简单机械按照条条框框执行规定,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困难,违背了《条例》中“*府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服务理念”的要求。
以上违反《条例》典型案例,有关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相关部门将跟踪整改效果,并对相关人员提出问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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