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名教师和其他岗位人员。招聘计划包括项目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和普通类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附件2《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岗位实行“员额控制、以事定费、合同聘用、备案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
3.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11日至年6月11日)。
2.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件1《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附件2《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3.报考幼儿教师、保育员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校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应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部分岗位除外,具体要求见附件1《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附件2《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三)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按照招聘计划总数的20%确定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为“项目人员”),其中旗县及旗县以下学校按照不低于招聘计划总数的4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总数的15%确定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其中蒙古族人口聚居旗县及以下学校确定不低于招聘计划总数2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蒙汉岗位和蒙语授课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要求应聘者为截止年6月1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年6月11日前已退役的赤峰市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同时,报考各旗县区定向岗位的是在本旗县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本旗县区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报考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其他地区人员不得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
5.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教育网(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录赤峰教育网(
报名时间: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的先期报名,报考其他普通岗位的后期报名。
(1)“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年6月11日9时整-年6月13日17时整;
审核时间:年6月11日9时整-年6月14日17时整;
缴费时间:年6月11日9时整-年6月15日17时整。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年6月11日9时整-年6月15日17时整。
年6月11日9:00至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年6月13日17:00至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普通汉语授课和蒙语授课岗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年7月1日9时整-年7月4日17时整;
审核时间:年7月1日9时整-年7月5日17时整;
缴费时间:年7月1日9时整-年7月6日17时整。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年7月1日9时整-年7月6日17时整。
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年7月4日17:00至7月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01岗位为蒙授普通岗位,02岗位为汉授普通岗位,03岗位为蒙授项目人员岗位,04岗位为汉授项目人员岗位,05岗位为蒙汉兼通类项目人员岗位,06岗为蒙汉兼通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上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
报考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3.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旗县区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会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将会及时退回报考信息并给予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和各旗县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4.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在修改日后)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不可抗拒力情况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在缴费截止时间后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各类学校教师岗位,笔试考两科,报名费20元,考务费元。报考会计岗位,笔试考一科,报名费20元,考务费为50元。报考厨师岗位,报名费为20元,不进行笔试。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考务费。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务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2份,到报考岗位所属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岗位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交半费的考生审核确认后,请在缴费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半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到报考岗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岗位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5.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4方可开考。“项目人员岗位”报名缴费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整为普通岗位;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与“普通岗位”同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于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蒙授生”和蒙汉兼通岗位、偏远学校(幼儿园)招聘岗位,由市、旗县区教育局申请,经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限制开考比例,但要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蒙汉兼通”无报名人员岗位,调整为普通蒙授岗位或转为由各旗县区和用人单位通过“绿色通道”途径招聘相关人员。“普通岗位”报名缴费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进行核减、取消和调整。所有岗位计划的调整都将在赤峰教育网及时公布。
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赤峰市教育局通过报考人缴费银行于年8月7日前将报考费退回。已经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因重新报考普通岗位的,需重新缴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张试卷,每张试卷总分分,合计总分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年财*部制定的《*府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内容,一张试卷,总分分。
报考厨师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必须使用汉文试卷,并使用汉语作答(招聘计划中没有标注为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的均为汉语授课岗位);报考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用蒙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试题
赤峰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有关专家在具有符合条件的地点封闭命题并负责试卷的保密印刷。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必于年7月22日9时至年7月27日17时登录赤峰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
年7月28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00教育学/*府会计制度
下午14:30-16:30教育心理学
5.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全市有招聘计划的旗县区均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所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的考生按照报考所在区域,参加松山区教育局组织的笔试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加权计算的成绩上加2.5分。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2+*策加分
会计岗位笔试成绩=*府会计制度成绩+*策加分
7.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年8月4日后在赤峰教育网上公布。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对于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蒙授生”和蒙汉兼通岗位、偏远学校(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需达到划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于年8月7日后赤峰教育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报考赤峰市直学校岗位的到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才艺展示和实际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报考定向招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蒙古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面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员领导小组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教育网上一并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体检由市医院进行;旗县区学校招聘教师由各旗县区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赤峰市直属学校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旗县区中小学校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落实考生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间,赤峰市教育局和旗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赤峰教育网(网址:
详见附件1《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附件2《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监督举报-、
本简章由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
2.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3.年赤峰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务费减免申请表。
赤峰市教育局
年6月4日
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名招聘高级人才公告(9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办发〔〕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4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省教育厅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高级人才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6月4日至年6月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
5.现役*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年6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4日下午16:0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9号)》(附件2),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采取发送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合理设定及格分数线。考试时间、方式、及格线等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招聘单位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招聘单位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
对剩余计划,其考试时间及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医院组织实施,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年的,可视为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符合《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4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各招聘单位报名、*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主管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年6月4日
年兴城市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为缓解我市乡镇、社区及机关等单位用人短缺情况,经市*府常务会议决定,本次开发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个,从事乡镇、社区和部分机关单位的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我市户籍的年-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户籍截止时间为6月4日)
2、符合公务员*审标准的。
3、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的。
4、曾安置过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予聘用。
二、聘用岗位及待遇
1、聘用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我市乡镇、社区及部分机关单位的公共服务岗位。
2、聘用时间为三年,每年签订上岗协议,三年之后自动解聘,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
3、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月工资标准为元,聘用期间缴纳五险一金。
4、聘用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实行用人单位和就业部门双重管理,统一执行面部考勤办法。
三、聘用方式及岗位安排
1、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并委托第三方负责,按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2、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分,时间为分钟。内容以《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前名,第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聘用。*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顺延。
4、岗位选择。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公开自主选择,本人确定岗位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
报名时间:年6月11日——年6月13日
报名手续: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年毕业生持学校开据的毕业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年6月19日-6月20日8:30—17: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报名地点: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就业服务大厅(兴城市临河大街30号),—。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聘用办法
1、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兜底帮扶(不参加考试,直接聘用)。
2、年年底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或失业人员,本人申请也可实行“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兜底帮扶(不参加考试,直接聘用)。
3、直接聘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不占用公开招聘的名指标。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4日
辽宁理工学院年上半年招聘13名教师第二批公告一、学校简介
辽宁理工学院始建于年,隶属于辽宁省*府主管的一所以理工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是驻锦四所普通本科高校之一。
校园南邻女儿河水上公园,北与渤海大学毗邻,环境优美,湖光山色。校园占地亩,校舍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学院设有8个院系,30个本科招生专业和13个专科招生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人。
建院以来,学院的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辽宁省同类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名列前茅,曾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锦州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学校立足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定位,始终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加强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展内涵建设和质量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建成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辽宁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获批国家级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项,省级项目12项;学生在省市创新创业各类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特等奖1项,国家级一等奖1项,国家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0项,省级二等奖21项,省级三等奖35项,省级优秀奖及市级奖励二百余项。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进取心、责任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并通过相关外语考试(包括英语六级或其他外语考试等)。
4.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5.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纪、*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薪酬与福利
1.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单身教工公寓。
五、应聘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将《辽宁理工学院专任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及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enlixueyuan5
1.具有坚定的*治立场,有较强的*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40周岁以下,即年6月4日(含)后出生的;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抚顺市户籍。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岗位:抚顺县信访局(一),招聘4名,男性;
抚顺县信访局(二),招聘1名,女性;
2.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抚顺县人民*府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6月11日至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报名地点:抚顺县*府东耳楼4楼(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准考证》1份,照片均为电子版证件照,A4纸打印。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请于年6月11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条件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
(四)笔试
1.报名人员请于年6月13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等信息。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采取闭卷方式,不发放学习资料。
3.笔试成绩满分为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面试
1.报考人员请于年6月19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4.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其中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面试加5分,中共*员加5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与原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拟聘用工作人员需向招录单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审核拟聘用工作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县人民*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工资待遇:扣除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外,到卡工资=0+(绩效)
实行聘用制:三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准考证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4日
根据工作需要,抚顺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从事服务窗口业务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治立场,有较强的*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年1月1日--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
6.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曾被县营商局(公共行*服务中心)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但已解除派遣合同不超过一年的,不得报考;
8.抚顺市户籍。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岗位:抚顺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工作地点: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抚顺县人民*府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6月11日至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报名地点:抚顺县*府东耳楼4楼(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准考证》1份,照片均为电子版证件照,A4纸打印。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请于年6月11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条件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
(四)笔试
1.报名人员请于年6月13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等信息。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采取闭卷方式,不发放学习资料。
3.笔试成绩满分为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面试
1.报考人员请于年6月19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4.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与原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拟聘用工作人员需向招录单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审核拟聘用工作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县人民*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本科毕业生基本工资为1元/月(含保险)、中、大专毕业生基本工资为元/月(含保险),考勤工资每人每月元(按合同制管理规定考核发放)。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扣除。
2.休假。每周休息2天,累计在抚顺县营商局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休假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检查程序。
3.通勤车。单位提供市内到救兵镇抚顺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地址的专门通勤车。
-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准考证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4日
抚顺县公安局公开招聘6名辅警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抚顺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G91辽环高速抚顺县路段勤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治立场,有较强的*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男性,35周岁以下,即年6月4日(含)后出生的;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抚顺市户籍。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岗位:抚顺县公安局辅警;
2.符合《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招聘条件;
3.有驾驶证并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公安系统辞退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抚顺县人民*府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6月11日至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报名地点:抚顺县*府东耳楼4楼(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准考证》1份,照片均为电子版证件照,A4纸打印。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请于年6月11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条件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
(四)笔试
1.报名人员请于年6月13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等信息。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采取闭卷方式,不发放学习资料。
3.笔试成绩满分为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面试
1.报考人员请于年6月19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4.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与原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拟聘用工作人员需向招录单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审核拟聘用工作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县人民*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工资待遇:扣除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外,工资=0+(绩效)
实行聘用制:三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准考证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4日
经立山区人民*府同意,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驻立山区财*局和审批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人数:
(1)鞍山市立山区财*局5人。
(2)鞍山市立山区审批局7人。
2.人员身份: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和各项*策。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
5.招聘人员条件:
(1)财*局招聘人员条件:
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专业:财会及相关专业。性别:不限。
年龄: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至年1月1日之后均可报名,含1月1日)具有鞍山市非农业户籍(包括海城、台安、岫岩的非农户籍)。
(2)审批局招聘人员条件:
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专业: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优先入取。性别:不限
年龄: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年1月1日之后均可报名,含1月1日)具有鞍山市非农业户籍(包括海城、台安、岫岩的非农户籍)。
6.身体基本条件:报名者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普通话比较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能够较熟练操作电脑、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被侦查、控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渠道发布,发布时间年6月3日起至年6月12日止。
1.鞍山市立山区人民*府网站网址: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6月3日起至年6月12日止。
2.报名办法:投递相关资料至公司邮箱:lixinglaowupaiqian
报名者本人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年6月13日起至年6月15日止。
有关部门严格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学历及身份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会电话通知并参加后续考核。请各位考生在招聘期内随时
(三)笔试
笔试时间:年6月17日起至年6月18日止。
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出具。满分为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用。成绩成绩合格者会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年6月19日起至年6月21日止。
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和立兴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委派评审进行面试并考评。
(五)体检
体检时间:年6月24日起至年6月26日止。
1.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录用。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公示时间:年6月27日。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立山区人民*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即年6月27日起至年7月3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府网站网址:
(七)聘用
1.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由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月实领工资0元加五险,工作休息时间与立山区财*局、审批局工作人员相同。
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年6月4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海城市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现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年海城市高级中学计划公开招聘5人。岗位详见《年海城市高级中学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硕士应届毕业生,具体详见《年海城市高级中学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年5月1日(含)至年5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高中教师需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年9月1日前;
(八)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年海城市高级中学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6月12日(星期三)
8:00-10:00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五)。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毕业证或《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毕业证或《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
(6)研究生学历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协议)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另行发布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网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安排:网上、现场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生自行准备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课程两节,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课节。
五、签订协议
(一)聘用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聘用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4:6。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签订协议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三)双方约定
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违纪和受到行*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笔试后,因体检、考察、自愿弃权及其它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规定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信息查询
信息发布网址:“东北高师联盟就业网”(
附件1:年海城市高级中学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年海城市高级中学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年海城市高级中学招聘日程表.doc
附件4: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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