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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寒假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丰富多彩的假期,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年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80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经请示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全市各中小学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从年1月16日起放假,2月26日到校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教师从年1月16日起放假,2月22日上班,教师学前周2月22日至2月26日。二、期末工作安排各学校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查漏补缺,有序开展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1月4日至10日,要组织好教师在校集中批卷,学生居家学习,要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学期总结,制定个人寒假计划,同时收看营口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