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检察机关
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提示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营口市两级检察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群众如有诉求向营口市检察机关反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有管辖权的检察院。
2、网络。请登录“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