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弘扬依法治国的主旋律,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我校于11月13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邀请市人大代表、武安市法学会副会长、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红兵同志,到校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为专题的法律知识教育讲座。
校长助理杨卫平主持了讲座。
*委书记、校长张海*向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
同学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伟大的法治中国,最敬畏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坚信,有中华五千年的思想积淀,有中国共产*的英明领导,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坚强保障,“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和谐社会定会实现!同学们要紧跟脚步认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的法治精神,要认真的听讲,做好笔记,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律知识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明辨是非、崇礼守法,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委委员、副校长王子建向同学们宣讲宪法的重要性: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各项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人民幸福感得到加强。4、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对国家的领导,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同时宪法又规定*必须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国宪法颁布以来,采取了各种措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市人大代表、武安市法学会副会长、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红兵结合我校青少年学生群体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以法论事耐心的分析讲解。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教育课。
同学们全身心的投入听讲。
张海*强调,同学们要警钟长鸣,遵纪守法,从你们身边的事情做起,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ー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中深刻体味“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须守法”的道理,要时刻铭记一个人发展成为栋梁之才和社会之恶都是由点点滴滴累积而成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是我们绝不想看到的。只有善于思考,听从老师教诲,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取长补短,オ能成为老师、家长、社会欢迎的好学生。为武安职教发展加油点赞!
■编辑:程爱梅
■照片:法制办
■供稿:法制办
■编审: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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