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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7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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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9月13日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追逃集中统一行动”以来,内蒙古公安厅已公开缉捕了三批涉黑涉恶案件网上在逃人员。截至目前,抓获了一大批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仍有部分涉黑涉恶人员在逃。

公安机关再次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如发现情况,请及时拨打办案民警电话或报警电话,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现将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名单及悬赏奖金金额公布如下:

1、姓名:张利东,曾用名:张虎东,男,汉族

身份证号:,

户籍及现住 

李警官 

内蒙古公安厅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12日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照片

1.张宝臣(绰号:张老五)

2.唐淑梅

3.张志福(绰号:张老大)

4.张宝库(绰号:张老六、黑六)

5.吴敌

6.马春福

7.马淑云

8.李晓东

9.张志

10.吴凤*

11.路兴隆

12.柳晓东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刘友权(绰号:大权)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悬赏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委、自治区*府《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内蒙古公安厅和兴安盟公安局的督导下,在乌兰浩特市委、*府的坚强领导下,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深入调查后,打掉了以刘友权(绰号:大权)为首的犯罪团伙。现已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友权、赵岩、许冬鑫(二麻子)、朱继光(四瘸子)、季飞、朱红祥、顾长亮、董锡*等人抓捕归案,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团伙成员李盟已被列为网上逃犯。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向广大人民群众收集该犯罪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


  一、敦促该团伙其他涉案人员立即主动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扫黑办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曾遭受过该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踊跃提供证据材料。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
  (一)对提供治安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元; (二)对提供实施的一般刑事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元;
  (三)对提供重大刑事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元;
  (四)对提供特大刑事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0元。

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线索。


  ---,,


  


  来访来信
  为彻底查清麻某某等人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现向广大群众征集麻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望广大知情群众,尤其是受害群众大胆检举揭发麻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对其依法惩处,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受理-、6332


  受理单位:翁牛特旗公安局刑侦大队


  联系人:赵警官


  
  
  江警官

翁牛特旗公安局

年12月19日

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关于征集检举揭发马刚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东乌珠穆沁旗*委、*府的坚强领导和盟旗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盟公安局督导指挥下,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果断出击,已将涉嫌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马刚(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址: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草原明珠10号楼,原东乌珠穆沁旗道特淖尔镇居民)逮捕。

为深挖余罪,扩大战果,更加有效的依法打击惩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该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及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敦促曾经在马刚纠集下,共同参与马刚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东乌珠穆沁旗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安排专人随时受理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并对举报人举报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保密。

联系人:赵警官联系

马警官联系

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举报

-;(白天)

-;(夜间)

现场受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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