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总工会《关于年推荐评选营口五一劳动奖和营口辽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营工发〔〕9号)要求,经过基层民主推荐、市总*组审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市总工会决定对年营口五一劳动奖和营口工人先锋号候选名单进行市级公示。公示期:年4月19日至4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4月25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实名制方式,营口市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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