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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0/8 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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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发布)

小编从今天上午市*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营口市将于年1月1日起,集中开展依法取缔市区三轮车工作。

为彻底解决主城区内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专用车非法载客营运、违法上路行驶,对道路通行、市容环境、群众人身安全等方面影响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辽宁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府在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后印发了《营口市人民*府关于依法取缔主城区内从事营运活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负责人对《通告》进行了解读。

小小三轮车,事关千万家。三轮车作为交通运输工具,曾在缓解我市公共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三轮车无序发展、非法营运,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市民纷纷要求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乱象,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那么,此次《通告》具体内容有哪些?小编为你一一解读。

取缔范围: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限白庙子、欢心甸、太和庄)行*区域。

取缔对象:从事营运活动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

取缔工作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先对经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登记的,有人力三轮车(登记)证、准行证的车主(限取缔区域户口)主进行补偿安置,时间为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第二阶段对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车进行取缔,取缔的时间和流程将另行通告。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人力三轮车(登记)证、准行证、非机动车牌照,到所辖区*府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手续具体地点:

老边区办理地点:老边区路南镇白庙子村村部(路南镇中心幼儿园西院)站前区办理地点:营口市西市区科园路25号(站前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西市区办理地点:营口市西市区世纪路南号(原西市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新闻发布会上,市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市民*局、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还针对我市依法整治规范市区三轮车采取哪些补偿安置*策、接受补偿后安置公益岗位*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补偿安置的地点在哪?居住地是站前区域的车主,可不可以到老边区或西市区的办公地点办理补偿安置?

市交警支队:

此次补偿安置地点共三个,分别设在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要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相应的办公点办理补偿安置,不可以去其他的办公地点办理。

问:补偿安置结束后,交警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有哪些举措?

市交警支队:

自市*府通告发布之日起,交警部门坚决执行市*府的通告精神,在我市主城区内坚决依法取缔人力客运三轮车和其他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补偿安置结束后,还没有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从明年的1月1日起进入强制取缔阶段。由交警部门牵头,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实施动态巡查,对继续从事营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坚决予以依法取缔,不予补偿安置。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及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问:过了*府规定的交车时间,能否继续交车?

市司法局:

此次补偿安置的时间为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超过此期限未到指定地点办理交证交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补偿安置。

问:享受低保*策的三轮车主领取补偿金后,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策?

市民*局:

对已享受低保*策的三轮车主,在领取补偿金后,如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低保”。同时,对没有享受低保*策的车主,经本人申请,依照核对、审批等有关程序和规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将其纳入“低保”。

问:如果符合条件的车主不选择资金补偿,还有其他补偿方式吗?

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

经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登记,有人力三轮车(登记)证、准行证的车主,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补偿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策。公益性岗位涉及社区保洁绿化、公共设施维护、敬老护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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