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进一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于2月14日召开《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集中学习会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心灵主持,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蒋涛对前一阶段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了总结,总结经验的同时,对工作难点与不足进行了充分剖析并提出解决方案。结合部门全年工作计划,以院党组提出的“讲团结、守纪律、重责任、勤工作”为指引,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深入研究检察机关60组业务数据和工作实绩考核规定,加大政治学习和执检业务学习力度,有效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检察官助理刘萍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参会干警积极讨论发言,一致表示将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为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张心灵副检察长对开展涉金融案件监督、巡回检察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指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是为了提高监督能力,更好的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刚性和效力。要统一思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要学以致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严格要求,增强学习的纪律性。
此次集中学习,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和院党组要求,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是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第三检察部各项业务培训学习将常态化,促进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