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3日,营口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成功捣毁了盖州市梁屯镇东风村一家利用石油工业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非法提炼加工点,李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7月13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营口市公安局环保支队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和盖州市生态环境分局、盖州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与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在联合查处一家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过程中,接到有人在盖州市梁屯镇东风村从事非法炼油的案件线索。根据案件线索,联合执法组兵分两路,一组继续调查废旧塑料加工企业,另一组立即奔赴非法炼油案发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勘察发现,该炼油加工点位于盖州市梁屯镇东风村犯罪嫌疑人李某亲属宅基地门前的一林地内,周边有树林和庄稼,建厂选址极具隐蔽性。加工点现场一片狼藉,除3台停放的油罐车外,南侧建有三个铁质槽子,槽子内存有黑色油状液体及废油泥袋;东西两侧各有一个渗坑,渗坑内有大量黑色油状物质;加工点内还有两处随地堆放的以吨计的大量废油泥和沾染废油泥废弃编制袋。
经调查核实,该加工点系李某等人于年7月份偷偷兴建,无任何相关手续。其利用从黑龙江省大庆市购买的石油工业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运输至该加工点采取加温溶化的方式,进行非法提炼,并将提炼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据初步统计,年5月至今该加工点至少生产余吨。由于提炼工艺极其原始,期间会产生大量油水混合物,该加工点将油水混合物直接就地排放至渗坑内。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联合执法组初步认定该案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随即商定邀请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对该加工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备进行了查封。
为从速从快查办此案,使犯罪嫌疑人无可乘之机,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连续两天开展现场勘查并连夜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询问。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科人员当日也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并于次日即向公安部门提供危险废物鉴定意见。经鉴定,废油泥、废油泥袋和提炼时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等人如实交代了非法炼油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7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9人即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批准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该案是营口市近年来侦办速度最快、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从发现到查明仅用3天时间,这得益于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打击环境犯罪工作中已建立良好的互动格局,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合力。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办理两法衔接案件起,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0起,以上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