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我院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跨域立案领导小组。由一把手牵头,协同立案、审判管理、审判庭及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推进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做好了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严格按照跨域立案工作规范要求,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并完成了技术对接。
根据最高法院“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的要求,我院在收到需要办理跨域立案的当事人有关诉讼材料后,会在15分钟内进行审查,之后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通道实现跨域立案,为异地立案当事人建起一条跨域立案的“高速公路”。
8月23日下午,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窗口,收到一份来自鞍山市铁西区法院的跨域立案申请。至此,一起管辖地在盖州,立案地点在鞍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两地跨域协作成功立案。这是营口地区受理的首例跨域
立案。这也标志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真正得到了应用。
后续随着我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升级,将把诉讼服务事项从单纯“立案”向诉讼全程拓展,这一服务将开创一种全新的诉讼模式和司法协作体系,体现着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的社会治理要求。坚持系统集成和功能整合,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全域通的诉讼服务,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