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营口盖州市在每日一检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经初步流调,该人员相关行动轨迹如下:
9月28日
8:0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2:55至西海街道刘二饼铺
13:00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6:00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家中
9月29日
7:45至辰州丽景小区老太太菜店
8:00至西海街道东海村馅饼店
8:30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6:00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家中
9月30日
7:4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2:00至西海街道刘二饼铺
13:00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7:00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家中
10月1日
家中居住未外出
10月2日
7:4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2:00至西海街道刘二饼铺
10月3日
7:4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2:00至西海街道刘二饼铺
10月4日
7:4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2:00至西海街道刘二饼铺
17:18至西海街道辰州丽景小区乐美家超市
10月5日
7:40自驾电动车到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9:0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14:30至旺达红酒庄(原交通队)附近
18:1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10月6日
7:40步行至辰州丽景小区乐美家超市
7:42至西海街道东海村馅饼店
8:10自驾电动车至盖州物流有限公司
10:0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17:10至西海街道东海村父母家
18:00至辰州丽景小区门前老太太菜店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凡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严格居家,并配合完成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漏报以及不配合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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