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和市政府要求,市卫计委加强对全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四季度盖州市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范围
四季度盖州市饮用水水质监测点共20个。包括河南水厂、塔山水厂、8个末稍水监测点。农村饮用水监测点10个。
二、监测指标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对20个监测点的水样进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氨氮及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进行监测。
三、监测结果
20个监测点的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及消毒剂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限值规定。
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