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盖州市年项目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力度,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工作意识,近期,盖州市司法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答题活动。
活动前期,全局机关干部积极准备,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开展了“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讨论。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全局机关干部进一步掌握了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知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担当,坚定、自觉地在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中走在前、做标兵,为盖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市司法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