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拓宽民事检察社会服务渠道,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检察部联合盖州市妇联,以“维护妇女权益、支持起诉伴你同行”为题,在西海办事处开展一场法治宣讲课。
宣讲课上,宋婷婷检察官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以相关法律条款为依托,对离婚冷静期、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债务认定等热点内容进行解读。重点向妇女同志们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提高妇女同志们对支持起诉工作的知晓率,让广大的妇女同志学会用法律武器正确维权。
此次活动的开展得到了与会妇女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升了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维权意识及维权能力。下一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积极作用。
检察官说法
一、
什么是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支持起诉的受案范围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例如污染、破坏环境案件、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
2、保护弱势群体的案件。包括支持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消费者、遭受家庭暴力及被虐待遗弃的受害者等弱势群体起诉的案件。
3、小微科技企业及其投资者提起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的,可以给予支持。
4、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
三、
申请支持起诉所需材料
1、申请支持起诉书。
2、准备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及案件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
四、
申请支持起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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