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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这个时间段禁止遛犬这些地方禁止携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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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美化市容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营口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市*府决定规范重点管理区养犬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行*区域内养犬工作实行区域管理,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重点管理区以外作为一般管理区,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

二、重点管理区划分如下:

(一)开发区:东至沈大高速公路,西至渤海沿岸,南至熊岳河盖州市交界处,北志望海办事处盖州市交界处;熊岳镇:华御温泉名阁、华御水岩名阁、河海龙湾、滨海新城、辽海花园、福韵人家小区;

(二)站前区辖区;

(三)西市区城区、华能营口热电铁路专线以北区域;

(四)老边区:老边街道办事处辖区(除示范一村、示范二村、示范三村)、辽河经济开发区、路南镇(绿源社区、向阳社区、新城社区、白庙子村、太和庄村、欢心甸村)、营东新城(东至后塘村路口南北路、南至辽河经济开发区、西至庄林路、北至营大路)。

三、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种按照省公安厅和原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确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犬种类的通知》(辽公通第9号)执行;

(二)禁止从事犬只养殖活动;

(三)禁止在早7时至晚7时出户遛犬;

(四)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公园、广场、纪念性场所、饭店、商店、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航空港、候车室等公共场所,用于导盲的导盲犬除外。

四、6月2日起,可以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一)通过手机下载犬卫士APP或者现场申报填写相关信息;

(二)携带身份证、犬只,到免疫点或者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三)经核实符合养犬登记条件的,按要求缴纳养犬管理费,并到免疫点注射狂犬疫苗。近一年内犬只在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已注射狂犬疫苗的,经工作人员对疫苗证明进行验证后,可以免注射;

(四)公安机关统一发放电子犬牌。

五、犬只免疫点确定如下:

(一)开发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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