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受贿晚上买官,瞧这贪官猴急的
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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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原辽宁省抚顺市委副秘书长秦连翚(huī)被判有期徒刑13年。就秦连翚一案,营口盖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非法所得12万元。在秦连翚的犯罪记录中,他不只是收受贿赂,也有行贿的时候。秦连翚曾于一天下午收受20万元,并于当晚将这笔受贿所得行贿给原抚顺市某领导,以期获得一县委书记职位。(11月12日陕西法制网)
辽宁省抚顺市委副秘书长秦连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贪官,他不只是收受贿赂,也有行贿的时候。秦连翚曾于一天下午收受20万元,并于当晚将这笔受贿所得行贿给原抚顺市某领导,以期获得一县委书记职位。瞧他给猴急地,收受的贿赂款还没有捂热,旋即便抛出去“投资”,以求获得官职的“更上一层楼”。
秦连翚这份猴急,对县委书记一职如此焦急渴望,一方面说明他的权力欲很强,另一方面则说明他将官职与利益直接挂钩,即职务越高利益越大、职务越关键利益越显著。在秦连翚看来,权力是变现利益的最好工具,有了它就能“心想事成”“驰骋官场”。于是,便有了下午受贿、晚上便急不可耐的行贿买官,争取早日当上一方主政大员。
对不少贪官而言,他们是受贿与行贿“一肩挑”,不仅大肆受贿而且竭力行贿,想升官发财两不误,秦连翚就是极其典型一例,是贪官中的代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秦连翚一类的贪官,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为他们的受贿和行贿付出沉重代价,曾经处心积虑收受的钱财和买来的官位都没有了,“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落得身陷囹圄的可耻下场。
秦连翚等贪官之所以会这样,说到底,还是权力观和义利观严重扭曲,不知道权为谁所用、利为谁所谋,在腐败的道路上疾走狂奔,好不疯狂与得意。殊不知,这不是一条康庄大道,而是一条不归路。